唐·白居易 污溝貯濁水,水上葉田田。 我來一長嘆,知是東溪蓮。 下有青泥污,馨香無復全。 上有紅塵撲,顏色不得鮮。 物性猶如此,人事亦宜然。 托根非其所,不如遭棄捐。 昔在溪中日,花葉媚清漣。 今來不得地,憔悴府門前。 【注釋】 ①作于元和二年(807)。 ②田田:水草葉漂浮貌。樂府古辭《江南》:“江南可采蓮,蓮葉何田田。” ③得地:唐人口語,謂得其所。 托根:生根。 棄捐:拋棄。 “托根非其所,不如遭棄捐。”這兩句以物喻己,抒發了詩人懷才不遇的心情——蓮花生根不是地方,“下有青泥污,磬香無復全。上有紅塵撲,顏色不得鮮”,照這樣,還不如拋棄了的好。而其喻意,乃是“物性猶如此,人事亦宜然”。牢騷之情,諷諭之意,含蘊其中,耐人尋味。 鑒賞 《京兆府栽蓮》白居易的一首詩,作于唐憲宗元和二年(公元807年)。 詩借物抒情,詩人在府門前看到一節蓮花,蓮花花枝慘敗,前八句景物描寫,描寫了蓮花的慘白景象,第九句和第十句,引出議論和感嘆,同時也起到轉折的作用——“物性猶如此,人事亦宜然”。 這首詩是白居易時為周至尉趨府作。 詩人在府門前看到一節蓮花,蓮花花枝慘敗,前八句景物描寫,描寫了蓮花的慘白景象,第九句和第十句,引出議論和感嘆,同時也起到轉折的作用——“物性猶如此,人事亦宜然”。 第十一句和十二句借物抒情,“托根非其所,不如遭棄捐。”生存的地點不是好地方,表達白居易對現狀和當下環境的不滿。 第十三句和十四句則其到襯托的作用,也是借物抒情的筆法,用蓮花曾經在溪中的美好時光表達自己對過去生活的緬懷 最后兩句筆鋒一轉,“今年不得地, 憔悴府門前。”詩人感覺自己與蓮花命運相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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